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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业务名称
产前登记
1.2适用范围
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,确诊怀孕后可进行产前登记。
1.3办理渠道
1.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;
2.下载“闽政通”App,点击“医保服务——产前登记”网上办理
1.4办理流程
申请—受理—办结。
1.5办理材料
1.疾病诊断证明;
2.生育服务登记表(妊娠意外终止或计划生育手术可以结婚证替代)。
备注:参保人需提供银行卡信息,包括银行账号、户名、开户支行名称。
1.6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